作者:仝志辉(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集体经济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发展集体经济是具有基础性和带动性的工作。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振兴”都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但在一系列乡村振兴工作中,发展集体经济是具有基础性和带动性的工作。只有发展集体经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才有可靠引导和坚实保障。通过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政策,很多地区的农村经济实现了长足发展,农民收入得到显著提高。通过脱贫攻坚,消除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下一步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必须进一步提高农村政策惠及全体农户的覆盖面和有效性,使得农民增加收入与实现美好生活具备更强劲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性。这就必须加强能更充分利用本地资源、更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长远制度,因而就需要建立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之上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它对于解决当前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具有强大潜力。
当前村集体所有的资源还有很多处在分散使用状态,还有很多未能充分实现市场价值。同时,一些农户还无法主要依靠本地就业实现收入增长,仍主要依靠外出务工收入。为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中央提出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同时,特别强调所有村庄都要发展集体经济。只有通过进一步激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潜能、发展集体经济才能将分散的资源整合起来,对集体资源实现更加有效的利用,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现。
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多方面的功能作用,一是作为农村集体土地及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载体,行使着集体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发包、管理以及集体企业经营制度的选择和经营预期的确定等重要职能;二是承担着保护农业产业的重任;三是在广泛领域内帮助政府实施多项农村社会发展计划。集体经济组织的这一作用,立足于农业、农村的发展,贯穿资源管理、经济社会规划、社会发展、农业保护等多个方面。集体经济组织不仅仅是经济组织,也是一种社会发展组织。
党和国家为推动农村发展集体经济,正在采取前所未有的扶持政策,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营造良好的环境。全国各地农村基本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理了集体资源、资金、资产,建立了集体成员和集体利益联系更加紧密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与此同时,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给予了人才、财政、金融、用地等方面的系统支持。
在新一轮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利形势下,已经有一些农村走出了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他们不拘一格选择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方式。有的地方采取了由村党支部领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入股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将集体资产与农户资产合股经营;有的地方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组成乡镇范围内的联合社,由联合社在生产、信用、供销、消费等服务上提供统一经营并覆盖全镇农户;有的将全县范围内的家庭农场组成联合社,再由联合社开放一些业务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也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村庄闲置资源和市场上的公司进行合股或合作经营。
从村社联合、外部融合、社企合作等方式的运行情况看,既需要整合内部资源也需与外部市场主体结合起来,二者缺一不可,如此发展互利互惠、促进村庄自主发展的各类合作形式。对这些经验,还应进行更进一步的系统总结,使其不断完善并在适当时候予以推广。
发展集体经济组织除了需要资金和项目支持,更需要精干扶持力量走入村庄,使各类人才和农村居民一起找到整合农户分散闲置资源和有效利用集体资源的方法,让村庄有能力识别哪些资源可以实现市场对接,哪种资源整合和利用方式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一整套对村庄资源估价、定价的方法,并结合村庄所具有的资源特点、外部市场条件和外部合作方的优势,给出科学可行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类型以及与外部合作的方式。
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无疑需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当务之急是帮助各地农村系统总结那些集体经济强村的发展经验,在传递和实践这些经验中培养更多发展集体经济的带头人。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有利于凝聚村庄共同体的利益凝聚机制,同时通过多种教育方式,激发和培养农民、农民组织、村镇集体的自主意识和奋斗精神,触发内生动力。
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