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制定跨境电商常见经营行为合规指引,有这些新规→

  为引导跨境电商合法合规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跨境电商市场秩序,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跨境电商常见经营行为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事登记合规、网络交易合规、广告行为合规、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正当竞争限制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适用于海南省范围内的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的跨境交易行为。

  在网络交易合规方面,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电话、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

  在广告行为合规方面,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跨境电商经营者应当在发布前提供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跨境电商经营者销售商品,除指定商品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跨境电商经营者以直接捆绑或者提供多种可选项方式向消费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提供多种可选项方式的,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任何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同意,不得将消费者以往交易中选择的选项在后续独立交易中设定为消费者默认选择。

  《指引》明确,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

来源: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