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办法支持省内文艺精品作品创作 荷花奖舞剧奖奖励标准为300万

  封面新闻记者 李雨心 见习记者 刘可欣

  5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对省内重大文艺项目进行扶持和精品项目进行奖励。其中,省内立项的、在国家部委主题文艺创作工程中入选、在重要文艺奖项中获奖或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力的,可纳入精品奖励范围,作品类型包括影视类、舞台艺术类、文学作品类、视觉艺术类等。

  在《办法》中可以看到,家喻户晓的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以及世界范围内的格莱美奖等均在奖励范围内。其中,获得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奖的精品作品,奖励标准为300万元,获得金钟奖、牡丹奖的节目奖、金菊奖、格莱美奖、荷花奖除舞剧奖外的其余子项等的精品作品,奖励标准均为50万元。获得中央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的群星奖的精品作品,奖励标准同样是50万元。

  在此次奖励事项中,入选中央、国家重点项目(活动),例如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演出、重大活动、重大主题创作或中央广播电视台组织的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元旦晚会或春节联欢晚会等,均有奖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舞蹈、戏剧、曲艺、音乐、木偶、皮影、杂技、民间文艺等独立呈现的节目或作品。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