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据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配送员利用平台新人补贴机制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新用户身份,骗取商家优惠补贴及配送费共计7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经审理查明,温某系某超市线上购物平台配送员。2022年5月起,温某购买大量虚拟手机号码,通过注册新用户账号领取该平台新人满减优惠券,随后以虚拟号码下单购物,享受满减优惠及首单免配送费。温某将虚假订单的收货地址设置在其配送路线周边,利用平台派单机制接到相关订单,在未实际提供配送服务的情况下骗取配送费,同时将使用优惠券低价购入的商品转售他人赚取差价。
2024年8月,温某被抓获归案。经查,2022年5月至2024年8月期间,温某累计使用三万余个虚拟手机号码在该平台成交订单三万余笔,骗取新人满减优惠补贴41万余元及配送费32万余元。
浈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新用户身份、隐瞒真实消费意图,使商家陷入错误认识并支付补贴与费用,其行为已完全超出正常消费范畴,符合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院提示,商家优惠券系为惠及真实用户、促进合法消费而设,“薅羊毛”若突破法律界限,看似“赚快钱”,实则“踩红线”。本案被告人利用配送员职业便利及平台漏洞批量骗取补贴及配送费,不仅直接造成商家经济损失,也严重扰乱了公平诚信的网络交易秩序。相关从业人员及广大消费者应引以为戒,恪守诚信,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
转自: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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