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琼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委委员、琼中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苏琼川受贿一案。
琼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苏琼川利用先后担任琼中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副院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设备采购上为12名药商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62.9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苏琼川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琼川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择期进行宣判。
本次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琼中县医疗系统关键岗位代表及中国人民银行琼中县支行、琼中县烟草专卖局部分代表共70余人旁听。
转自: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