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专家”“假机构”“假产品”是医疗美容行业害人的“三大坑”,但认定难、取证难、处罚轻,让部分“黑医美”有恃无恐,甚至抱着“抓住罚1万,抓不住赚到嗨”的侥幸心态,大肆赚取“黑心钱”。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几起医疗美容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可谓件件惊心,但面对处罚结果却又不免令人唏嘘。
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维护医疗美容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推进,监管“短板”也有所显露。一些消费者担心,处罚偏轻难以遏制“黑医美”。
“我是某整形美容医院皮肤院长,现介绍皮肤激光治疗仪;为全新时代、光电抗衰新宠5GMAX胶原光,治疗皱纹,长期或者永久的毛发减少”——在网络上看到这样的海报,爱美人士难免会心动。但殊不知,所谓的“皮肤院长”不过是自诩的“封号”,本人不过是该公司的医师。最终,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能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不当行为,对该整形美容医院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
“使用过期的外科纱布辅料(纱布块),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企业资质等资料”——医美整容难免要做手术,但使用的外科纱布却是连购进票据都没有的“过期产品”,一旦发生感染后果可能不堪设想。但是,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只能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敦煌某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预防癌症65%、治疗能力76%、治疗关节炎73%”——这是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某健康养生馆为销售一款“玉米胚芽粉固体饮料”制作的一则店内海报,让一些中老年消费者很动心。殊不知这只是一款“普通食品”,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找来找去,最终只找到917.7元销售记录,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暴利、套路深是医美行业的突出问题,在诸如“皮肤院长”“整形教授”的忽悠下,消费者不慎入坑,被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情况并非鲜见,处罚太轻显然难以有效打击。尽快修订完善有关罚则条款,提高罚款上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吊销取缔,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是净化医疗美容市场环境不容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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