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高科技隐形眼镜和配套的扑克牌,本想在赌场上通过“出老千”赢取不义之财,却不料被同伙引入“局中局”,结果反被敲诈10万余元。6月4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蒋某和肖某批准逮捕。
购买高科技工具“出老千”
30多岁的男子蒋某,平时喜欢赌博,经常混迹于各个赌场。4月22日晚上,蒋某和赌友刘某、肖某三人相约用扑克牌玩“炸鸡”赌博。随后,三人来到朋友王某经营的店里开赌。结果,肖某赢了4.7万元,蒋某赢了4000元,刘某输了5.1万元。
涉案棋牌室所在小区
赌博结束,肖某拿着钱高高兴兴地走了。刘某心里不服,就跟蒋某和王某商量:“我们合伙一起玩一下肖某,怎么样?”蒋某问怎么玩,刘某说:“我们去买一副扑克牌和透视隐形眼镜,然后合伙赢她的钱。”蒋某和王某听了,表示同意。
第二天上午,蒋某、王某和刘某三人开车来到市区的一个批发市场,花700元买了一副专门用于作弊的扑克牌和隐形眼镜。随后,三人回到王某的店里,商议如何具体操作。经反复研究最终决定:刘某戴眼镜,负责看三个人牌面的大小,如果发现肖某的牌比三个人的小,就用脚踢一下蒋某和王某,两人一起跟牌;如果肖某的牌比三个人的大,就不用脚踢,直接不跟牌即可。
商议妥当后,蒋某立即打电话约肖某下午到王某店里打牌,肖某爽快答应。4人从当天下午2点玩到6点多,结果一算账,肖某一人独赢1万多元,其余三人每人输了4000多元。
肖某走后,蒋某、王某立即问刘某怎么回事,刘某说隐形眼镜戴上后,对方的牌看得不太清楚,可能是眼镜质量有问题。于是,三人约定第二天再去买一副性能更好的“出老千”工具回来。
现场败露被敲诈15万元
4月24日上午,蒋某和刘某二人再次来到批发市场,花2000元买了一副质量更好的隐形眼镜和扑克牌。然后刘某让蒋某联系肖某,约好第二天下午一起打牌。
4月25日上午,蒋某和刘某提前来到王某的店里,三人经商议,这次由蒋某戴眼镜,还是采取踢脚的方式发出暗号。一切准备就绪后,肖某到了。随后,4人开始“炸鸡”赌钱,不到两小时肖某就输了2万多元。
见一直输钱,肖某打电话让家人送钱过来。没过多久,肖某就接到一个电话便起身离开,回来后手里多了一只钱包。在接下来的牌局中,肖某还是输钱。打到中途,肖某从钱包里拿出一副眼镜戴上,突然一拍桌子说:“怪不得我今天一直输钱,原来你们合起来玩我啊!我戴上眼镜,能清楚看到你们每个人的牌!”说着,肖某把桌面上的3万多元赌资全部弄到自己跟前,然后对着蒋某说道:“小蒋,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随后,肖某快步走到门口把店门锁了起来,说道:“今天你们一个都不要走!我在外面输了几百万元,就是被人骗的,今天你们要赔我钱,不然我马上报警,或者直接拿刀把你们砍死……”
见“出老千”被当场识破,三人吓得不敢出声。僵持了一会儿,肖某提出,要么报警要么赔钱。王某问要赔多少,肖某狮子大开口说每人赔100万元,王某等人当即拒绝。后经过2个多小时的讨价还价,4人达成协议:刘某赔偿16万元,蒋某赔偿17万元,王某赔偿10万元。因刘某拿不出钱,王某便一次性转给肖某15万元,其中5万元是替刘某支付的,剩余的刘某现场打了借条。蒋某声称没有现金,提出以车抵押,肖某没同意,蒋某只好也打了一张欠条。
提前预谋设下“局中局”
事后,王某和刘某越想越不对劲儿,怀疑自己被蒋某和肖某两人合伙骗了。经再三考虑,王某决定向警方报案。4月27日,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当日,肖某和蒋某先后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王某和刘某这才知道,他们两人早就陷入了肖某和蒋某精心设计的“局中局”。
原来,蒋某和肖某因赌博早就相识。4月21日晚,蒋某和肖某在一起打牌闲聊时,肖某向蒋某提出:“我们两人合伙玩别人啊?”蒋某问怎么玩,肖某说:“和王某他们玩牌的时候,你有大牌的话就跟,牌小就用脚踢我。”蒋某觉得简单,就答应了。
4月22日晚,蒋某约上肖某、刘某来到王某店里“炸鸡”赌博,蒋某按照事先和肖某约好的办法,二人赢了刘某5万多元。事后,肖某转给蒋某2万元。
尝到甜头后,蒋某决定继续与肖某配合,通过这种“出老千”的办法赢钱。因此,当刘某提出合伙玩肖某后,蒋某表面上同意,事后立即将此事一五一十告诉了肖某。因此在4月23日下午的赌局中,刘某虽然戴了作弊眼镜,但在蒋某的帮助下,肖某还是赢了1万多元。
当4月25日刘某、王某和蒋某商议决定再约肖某打牌“杀”她一回时,蒋某当即把详细情况告诉了肖某。肖某也决定顺水推舟,敲诈刘某和王某一笔。因此,当天打牌的时候,肖某先故意输了2万多元,然后打电话让家人将眼镜送来,戴上眼镜后假装识破了刘某等人的骗局而大发雷霆,并以报警、砍人等言语相威胁,最终成功逼迫王某现场转账15万元。事后,肖某转了5万元给蒋某。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张士海 许 言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