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针对南方等地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在前期已调拨1.5万件中央救灾物资基础上,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广东、江西、广西三省(区)防汛救灾工作。 其中,预拨广东省5000万元、江西省40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2000万元,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倒损民房修复等。(人民日报记者刘温馨)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
点击右上角QQ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