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南京的张女士莫名接到了
多家网贷银行的催收信息
一查竟发现
自己被人冒名网贷了
本来想通过起诉来免于还款
可她万万没想到
法院的判决却是:
她要还款!
张女士在一家健身会馆工作
去年正好需要办理一笔家庭贷款
于是就向有在银行工作经历的同事罗某咨询
两人渐渐熟络了起来

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彭说
“出于对罗某的信任,
因为认为罗某对金融行业比较懂,
张女士把个人信息,
比如身份证信息、
银行交易密码、手机的一些密码,
包括微信的密码都告诉了罗某,
帮她贷款(家庭贷款)。”

张女士很顺利地办理了贷款
也对罗某心存感激
可不久之后
她陆续收到了多家网贷银行的催收信息
4笔网络贷款共计21万多元
再三核实后
张女士才发现这些贷款
确实是用她的身份信息办理的
于是报警求助

罗某被抓获后
承认自己冒用了张女士名义办了网贷
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
判处了有期徒刑
不过,罗某退赔相关款项后
仍有9696元没有偿还
张女士认为
这些贷款是罗某冒名办理的
她不应当偿还
并将网贷银行告上了法庭
提出停止催收
并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等诉讼请求

李彭说
“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审核的暂行管理办法》,
银行只要通过网络正常信息的审核,
符合流程就可以放贷,
原告的过错就在于,
她过于信任了这个罗某,
把手机、密码、相关信息都告诉了罗某,
并且让罗某在她手机操作,
虽然罗某是冒用张某的名义贷款,
但是主要过错在于张某本身,
而银行在审核过程和放款过程中没有过错的。”
法院审理认为
网贷银行如实向个人信用数据库
报送个人信息是行业要求
合法合规
张女士无权要求网贷银行删除不良征信记录
最终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目前,这起案件的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在网络时代
许多业务的办理节省了“面对面”审核环节
大家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
更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
如果这些信息不慎被别人窃取或知道
要及时到金融机构办理挂失
或者采取保护相关信息的措施
如果可能发生危险
要及时报警
综合:江苏新闻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