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车、单位的车
在驾驶人不固定的情况
发生了交通违法后
该如何处理呢?
看完下面的案例
你可能有个清醒的认识
11月8日上午,百色市田阳区驾驶人黄某桥来到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据其称:2022年5月7日07时53分,他驾驶桂LP5***小型轿车在隆林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拍。
窗口业务民警比对监控后发现,该条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是眼前的黄某桥,而是另有其人。在追问更多细节的情况,黄某桥顾左右而言他,初步判断有卖分嫌疑,民警将其当场控制。
据黄某桥交代:违法车辆是其所在公司的,驾驶这台车的人比较多,有他自己开的,也有别人开,目前有多条交通违法未处理,时间久了也不知道是谁驾驶的。领导为了图方便,安排他前来处理违法。他也知道有“顶包” 的危险,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来处理,不料当场被识破。
目前,该案已经移交田阳区田州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公司(单位)的车辆如何杜绝和处理交通违法?
一、有条件的公司(单位)为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并加强司机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谁驾驶、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二、无法配备专职司机的公司(单位)应建立机动车使用管理台账,严格审批、使用、管理、违法处理等闭环管理。加强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和交通安全意识培养教育,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责任倒查、追溯制度,明确交通违法处理第一责任人。
法律链接
买分卖分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交通违法行为人向他人购买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将机动车驾驶证提供给他人办理记分,或者中介人员组织买卖记分,串通卖分人顶替交通违法当事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 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
根据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公安部对于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处罚也更为严厉。
买分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卖分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 ;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黄牛
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需要注意的是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
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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